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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GB18466-2005《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中明确规定:
1范围:当机构的办公区、非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 GB8978 的相关规定。
3.1 机构 medical organization
指从事疾病诊断、缓解活动的、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
3.2 机构污水 medical organizationwastewater
指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机构污水。
4.1.3 县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的综合机构和其他所**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社区门诊污水特质
社区门诊污水主要产生于诊疗室,缓解室,急救室等科室作业所产生。社区门诊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病原体(寄生虫卵、病原菌、病毒等)、**物、漂浮及悬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达10^8个/mL以上。与工业废水相比,医疗废水具有水量小,污染力强的特点。
医疗污水病毒性强特质,医院污水处理的原则是:分质分流,局部分隔治理,把污染就近消灭在污染源。
排放要求
1、病医院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1、2类水域和3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5、带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病房污水分开。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设备工艺流程
1、各个污水区排出的污水自流或自吸进入Y型过滤网,并开始过滤掉大颗粒的杂质,当水位高度到达开关的设定方位。
2、由泵提高到消毒触摸槽,在触摸槽中停留一段时间后,臭氧发生器开始工作,充沛杀死了污水中的病菌,达到国家规定,然后排入**管网,完成处理工艺的各单元操作。
3、依据污水量的不同挑选类型不同。
4、依据现场装置条件,挑选自吸型和自流型。
5、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是专业用于口腔科、牙科的设备;选用物理方法,不需求增加化学试剂,无消耗品,**次污染;
6、二氧化氯发生器选用盐酸和氯酸钠进行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氯,二氧化氯有强腐蚀型,对空间内的设备有十分强的腐蚀性,假如到达必定的浓度,可导致中毒。